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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307-0004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泾﹞应急罚﹝2023﹞工贸-3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3 00:00
﹝泾﹞应急罚﹝2023﹞工贸-3号
发布时间:2023-07-03 00:00
来源: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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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泾﹞应急罚﹝2023﹞工贸-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煤气发生炉未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设可燃气体报警设置;企业有限空间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等事实证据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第一款、第八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泾县信泰建陶厂(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3783060068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提明
处罚结果
行政罚款壹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3
处罚机关
泾县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341823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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