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宣城市乡村振兴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3〕125号)要求,经社区和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局初审,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7月28日。
联系电话:0563-5022961。
监督电话:0563-5033820。
附件:1.泾县乡村振兴人才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单
2.泾县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单
泾县人社局
泾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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