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姓名变更(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一方亡故的死亡证明;
4、本人劳动收入证明;
5、本人的书面申请;
6、再婚父母结婚证。
备注: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书面申请。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五、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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