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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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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307-00045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泾县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25 10:31
泾县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10:31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

泾县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万信手机店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镇环城东路

三、成交金额:

51765元(大写:伍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圆

四、主要标的信息:
    移动执法装备17台(套)及售后服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应急管理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563-50358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应急管理局
   
  址: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
    联系人:马先生
   
  话:1396622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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