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记(随母入户)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27 17:05
来源:泾县榔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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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