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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桃花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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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743054042A/202404-00017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泾县桃花潭镇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户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随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2 18:38
户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随母)
发布时间:2024-04-02 18:38 来源:泾县桃花潭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出生入户(随母入户)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泾县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申报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六、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