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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丁家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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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517D/202307-0010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丁家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丁家桥镇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丁政〔2023〕98号
发布日期: 2023-07-27 09:35
关于开展丁家桥镇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09:35 来源:泾县丁家桥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丁家桥镇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各单位、镇安办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等典型事故教训,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部署和《关于开展全县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泾安办〔2023〕3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刻汲取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紧盯建筑工地、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文博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敏感特殊场所,聚焦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培训考试等全环节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审批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从源头和作业过程全环节全链条提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遏制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底。

三、整治对象

(一)全镇涉及动火作业的用工施工单位。重点包括:建筑工地、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文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敏感特殊场所以及高危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二)全镇动火作业人员。

以上动火作业主要包括:

1.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所涵盖的作业。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建筑电焊工)”所涵盖的作业。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金属焊)”所涵盖的作业。

4.切割机切割、烘烤、喷灯、电钻、砂轮等其他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

四、整治重点

(一)企业(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是否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不查验动火作业人员证件,聘用、雇佣或指使无证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等情形。

2.是否建立健全动火作业人员档案。

3.是否建立完善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4.是否按规定向动火作业人员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5.是否按规定对动火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是否加强动火作业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是否对动火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动火设备。

7.企业营业或使用期间进行施工作业,是否明确施工区和使用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动火作业实行严格管理,科学认真辨识管控风险,按规定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防火分隔等;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是否存在动火施工。

8.工业园区管理方或出租厂房业主方,是否加强园区、厂房租赁企业实施动火作业的管理检查。

9.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分包转包行为。

10.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履行现场安全主体责任,将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操作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明确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

11.企业单位进行施工作业,是否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拆除工程是否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依法将拆除工程有关资料申报备案。

12.是否加强外包作业管理,将作业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建立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二)动火作业人员及作业过程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2.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动火作业人员是否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4.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5.动火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有效落实管控措施。

6.动火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和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7.动火作业前是否清除作业区域及可能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和介质。

8.动火作业时是否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9.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程序、规程、规范和标准,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

10.动火作业后是否进行全面清理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

11.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建立应急疏散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三)动火作业培训考试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培训机构培训场地、师资力量、实训设备等是否符合条件。

2.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档案不规范、未按照大纲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未将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纳入警示教育等情形。

3.培训机构是否无实训设施设备,或有实训设施设备未实际开展实操培训。

4.考核点是否无实操考试设备;是否减少省略考试环节,尤其是个人防护用品穿戴、作业现场环境检查等安全步骤。

5.考试点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监控设施设备以及按规定保存考核视频档案。

五、整治措施

(一)强化企业自查自改。7月底前,全镇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和整治重点内容开展 1次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二)强化全员安全警示教育。7月底前,全用工施工单位要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重点突出动火作业管理、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火灾逃生、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做到不漏一岗、不漏一人,要组织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

(三)强化用工施工单位监管。8月底前,各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有关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执行清单化管理,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逐一挂单销号,形成闭环。要组织专家强化指导帮扶,问题突出的要及时“开小灶”,确保排查整改到位。组织一次教育培训、发送一份警示告知书、签订一份规范电气焊作业承诺书。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二)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要深刻汲取去年以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制作火灾警示教育宣传资料,在全镇广泛发放,特别是对敏感场所、重点人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

(三)严格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涉嫌危险作业罪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动火作业依法实施查处,严厉打击查处违规动火作业,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

 

附件:1.《丁家桥镇动火作业人员登记表》

2.《动火作业监管台账》

 

                       泾县丁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丁家桥镇动火作业人员登记表

 

序号

姓名

作业内容

工种

作业单位

有无操作证

操作证号

 

 

 

 

 

 

 

 

 

 

 

 

 

 

 

 

 

 

 

 

 

 

 

 

 

 

 

 

 

 

 

 

 

 

 

 

 

 

 

 

 

 

附件2

 

 

填报单位:

 

 

 

 

 

报送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实施动火作业频次(近一年来动火作业次数)

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培训情况

存在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备注

企业(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文件中12项整治重点)

动火作业人员及作业过程管理情况(文件中确定的11项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