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移(产权人为父或母,且父母均为军人,未成年子女迁移立户)国有土地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父母为双军人身份说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住宅性质)或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4、父母《结婚证》;
5、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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