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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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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308-0000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合肥市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3 00:00
合肥市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03 00:00 来源: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泾林罚决字﹝2023﹞第104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毁坏林地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合肥市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336700887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樊**
处罚结果1、责令限期(1年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每平方米18元)1.5倍的罚款计143613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3
处罚机关泾县林业局
地方编码341823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