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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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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308-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泾﹞应急罚﹝2023﹞3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4 00:00
﹝泾﹞应急罚﹝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8-14 00:00 来源: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泾﹞应急罚﹝2023﹞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3 年 7 月 13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到安徽钱塘矿业有限公司檀树岭尾

矿库(一期工程)检查时,发现该尾矿库库区水位标高达+101.03M,占用安全超高

和安全库容;尾矿溢流水返送库内等违法行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将该问题

移交我局办理,我局依法立案调查,根据调查,该尾矿库库区水位标高达+101.03M,

占用安全超高和安全库容;尾矿溢流水返送库内等行为违反了尾矿库安全规程

(GB39496-2020)相关规定,:证据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下达的

《非煤矿山安全现场抽查检查记录》证明你公司违反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

证据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下达的《非煤矿山安全现场处置决定书》

(皖非煤安全监察处[2023]5 号)证明你公司违反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

证据三、现场照片两张证明你公司尾矿溢流水返送库内的违法行为;证据四、询问笔

录 1 份、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 份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

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钱塘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3793559110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程新月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4
处罚机关 泾县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341823
备注
公示期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