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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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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588/202008-00059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泾县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8 16:12
泾县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8 16:12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市经开区社发局:

为有效应对目前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大力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现将《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实施援企稳岗工代训工作是当前稳就业、促就业、防失业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政策落实。

    二、优化经办服务

积极推广“不见面”服务。对2020年已按原比例享受失业保险返还的企业,差额部分直接予以补发,不需要企业再次申请确认。对符合条件但尚未提交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中小微企业免除申报确认程序,公示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返还企业。

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可通过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在“援企稳岗以工代训”板块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推送,加快政策落地见效。要加强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与就业系统的信息比对,确保以工代训政策对象精准,补贴申领程序规范,并积极结合“千名人社干部进企业”、“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等走访活动,做好对重点关注企业政策宣传,使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