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泾县第七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的通知》(教体人〔2023〕40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教共体)遴选推荐,县级组织评审,拟确定陈来富等64名同志为泾县第七届骨干教师,刘佩等8名同志为泾县第七届学科带头人。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体局人事股或监审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联系电话:
0563-2657031(教体局人事股)
0563-2657013(教体局监审股)
附件:1.泾县第七届学科带头人名单
2.泾县第七届骨干教师名单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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