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的公告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5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分配资金395万元,其中分配县乡村振兴局395万元,用于牵头实施建设村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及孤峰竹制品加工产业项目。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泾县乡村振兴局
泾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泾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63,邮箱:ahjxfpb@126.com,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幕三路10号;
泾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5123055,邮箱:jxczjfpb@163.com,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附件:泾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统计表
泾县财政局 泾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0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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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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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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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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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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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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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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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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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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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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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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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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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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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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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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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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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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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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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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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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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村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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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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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镇政府
蒋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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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镇 建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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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村村联建模式,将原建设小学拆除并新建约1200平米标准化厂房,及地面硬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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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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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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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每年增加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共12万元(建设村、大宁村、坝埂村、靠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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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带动5户农户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其中脱贫户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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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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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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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峰竹制品加工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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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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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桥乡政府
万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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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桥乡孤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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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一栋钢构厂房约1800余平米,及其周边附属设施,用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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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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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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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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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带动2户农户就业(其中脱贫户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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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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