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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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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304-0010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05 14:37
关于《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05 14:37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实施我县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省住建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函〔2022〕285号)文件精神,制定《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的要求。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确定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实现住有所居。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我县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安徽省住建厅、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函〔2022〕285号),制定了《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该《方案》是为了着力解决好城镇低保、低收入、中低偏下收入家庭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工作地住房困难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释放消费潜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决策一般需经过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      

       (一)决策启动方面:参照《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在《泾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023年2月15日形成草案。

       (二)公众参与方面:我局于3月31日将《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刊登于县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3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专家论证方面:3月25日,通过我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风险评估方面:《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出台目的旨在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涉及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风险。

       (五)合法性审查方面:经我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主体上具备合法性,内容上具有法律、法规来源,无自行设定内容,内容合法有效。

       (六)集体研究方面:3月25日,通过我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对《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七)文件印发方面:《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业经会议研究通过,于2023年4月5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能力,提升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能力,提升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住房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实施惠民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严把审核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范围主要是1、城区户籍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3、在泾县乡镇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4、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户。对符合条件的城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对在城区工作和生活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授予功勋荣誉人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住房困难家庭予以优先、精准保障。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泾县乡镇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原则上以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如房源充足,也可安排实物配租。

       六、创新举措

       系统梳理了公租房使用管理中的各类情况,明确了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各单位的责任分工,细化了各类工作举措,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泾县住建局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层层抓好落实。

 

解读机关: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解读人:房管中心主任闻霞

政策咨询渠道:咨询电话0563-236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