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泾县文物局接到申请人蔡村镇人民政府关于“爱民系列红色革命遗址”(含中共泾县县委爱民村遗址、中共泾旌宁宣中心县委遗址、杨春梅烈士故居(工农红军妇联工作站)等3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现通过网上公示的形式公开听取公众意见。
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送达或寄至泾县泾川镇山口社区居委会办公楼406室泾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所,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联系电话:0563-26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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