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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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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114/202308-00044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同意泾县普阳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4 16:40
关于同意泾县普阳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4 16:40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普阳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东郡一品3幢4号,自该公司提交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材料,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查,许可其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现对设立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1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财政局会计股

联系电话:0563—5123750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