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场监管局> 基层政务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 行政处罚>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索引号: 123417294863530597/202308-00051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泾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份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0 09:27
泾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份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3-08-10 09:27 来源: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部门

1

泾县样样有便利店

泾市监(郊)处罚2023〕249号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1、罚款

2、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①舒肤佳 健康清爽系列 柠檬清香爽肤沐浴露3瓶、②拉芳多姿 草本健肤沐浴露2瓶、③力士香氛沐浴乳2瓶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2023.8.3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