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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8-00035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3〕48号
发布日期: 2023-08-30 09:36
关于印发《全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0 09:36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现将《全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8月19日


全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排查整改,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时间范围

2021年以来县级“三重一大”事项。

二、排查事项内容

(一)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是否符合泾县实际;

(二)决策过程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是否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三)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依法公开相关决策事项,并接受监督;

(五)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策等情况;

(六)决策全过程的组织领导、人员分工、工作计划是否严密周到、科学合理,决策是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三、排查整改对象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四、排查整改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8月25日前)

各责任单位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填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排查表》(详见附件1、附件2),于8月2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汇总。

(二)整改完善阶段(2023年9月15日前)

各责任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排查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重点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规定程序,做到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整改完善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8日前,并长期坚持)

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整改情况,及时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切实提升县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排查整改工作,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排查内容认真查找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办法和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务求整改实效。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排查整改情况开展全面复核,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排查情况汇总表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排查表

3.“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附件1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排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单位名称

2021年以来,本单位承办县级层面“三重一大”事项情况

执行决策程序是否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事项名称

备注

总数

其中

 

 

 

累计承办

 

项。

重大决策事项项

 

 

 

 

重要人事任免项

 

 

 

 

重大项目安排项

 

 

 

 

大额度资金使用项,涉及金额万元

 

 

 

 

单位联系人:   单位主要领导审签:

 

填表说明:1.如未承担县级层面“三重一大”事项,需零报;2.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可另附材料说明。


附件2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排查表

单位(盖章):

序号

事项

名称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备注

 

 

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方面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

 

 

 

是否符合泾县实际?

 

 

决策过程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

 

 

 

集体研究情况

是否经本单位集体研究?

 

 

 

是否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是否经过县委常委会研究?

 

 

 

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决策启动程序?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程序?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程序?

 

 

 

是否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是否依法公开相关决策事项,并接受监督?

 

 

 

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策等情况?

 

 

 

决策全过程的组织领导、人员分工、工作计划是否严密周到、科学合理?

 

 

 

决策是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单位联系人:   单位主要领导审签:

填表说明:1.本表一事一报;2. 如未承担县级层面“三重一大”事项,需零报告;3. 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可另附材料说明。

附件3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一、“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工作、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二、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县委重要工作安排;

(二)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等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汇报、报告等;

(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重要行业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区划调整等;

(五)研究政府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涉及科技教育、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七)涉及民族宗教、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等;

(八)县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国有股权转让,国有企业改制、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

(九)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十)其他需要由县政府集体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要人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二)政府系统有关人事任免和奖惩事项;

(三)其他需要由县政府党组集体研究的重大人事事项。

四、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上级重要规划确定在我县实施的重大项目;

(二)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民生工程、社会事业项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项目;

(三)其他需要县政府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

五、大额资金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全县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和调整;

(二)其他需要县政府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