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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7-0007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云林解读《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5 10:06
【部门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云林解读《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7-05 10:06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我县印发了《关于印发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泾政秘〔2023〕89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中央财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让移民搬迁工程"的指示精神,逐步消除我县地质灾害隐患,改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的生存生活条件,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自然资〔2021〕156号)《宣城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我县制定了《关于印发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泾政秘〔2023〕89号)以下简称《方案》。

二、总体考虑和制定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是党中央关心支持的大事要事,是省委、省政府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具体实践,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是着眼长远、造福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为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顺利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让搬迁群众过上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结合我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印发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泾政秘〔2023〕89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有利于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居民生活和环境质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将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我局主动咨询上级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深入走访乡镇、村组干部和地质灾害威胁住户,在广泛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于2022年11月形成《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初稿形成后,我局与县国有公司就“搬迁避让”所需资金进行了深入对接和商讨,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3月21日,我局党组会对《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草案)》进行了研究,2023年4月11日,我局将《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草案)》发给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县乡村振兴发展公司征求意见,县财政局反馈意见1条已采纳,蔡村镇反馈2条有关提高补偿标准的意见暂未采纳,县乡村振兴公司反馈1条关于省补资金全额补偿给招商中选主体的意见属于操作层面,建议不写入方案,其他无修改意见或未反馈。我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起草了《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2023年6月,《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长效机制,切实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计划,统筹省补资金和县级筹集资金,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根据危险性等级情况,分类施策,稳步推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长效机制,切实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根据危险性等级情况,分类施策,稳步推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必须搬迁避让:高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原则上三年内必须进行搬迁避让。

3、鼓励搬迁避让:对中、低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鼓励进行搬迁避让,具体搬迁计划由各乡镇组织农户自愿申报。

4、安置方式:搬迁安置主要采用集中宅基地安置、产权置换安置、货币补偿安置三种安置方式,由搬迁户根据相应条件自愿选择一种。

5、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宅基地复垦纳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6、要素保障:县住建、交运、教体、水利、供电、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根据乡镇搬迁工作需要,积极安排相关项目和资金。

7、成立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创新举措

我县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明确了我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基础上,推出了以下3类创新举措。

(一)从地质灾害威胁重、危险大的村庄入手,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搬迁避让工作;

(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和照顾群众的利益和诉求,尊重群众意愿,乡(镇)、村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三)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保持拆迁政策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实行一个标准补偿、一个方案安置,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资金管理,严肃资金使用纪律。三是强化考核监督,督促工作落实。四是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机关: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解读人:吴云林(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63-51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