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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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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309-00061 组配分类: 选房或摇号公告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第3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1 17:12
​关于2023年第3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17:12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23年第3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的通知

城区各社区:

      根据《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泾政秘〔2023〕40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本次摇号事项通知如下:

一、摇号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8:30分。

二、摇号地点:县政府第一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申请家庭代表。

四、摇号须知:

      1、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8:00前到达摇号现场(每户只须申请人或委托人1人到场参加摇号)。

      2、各社区请务必提前通知申请家庭按时到达摇号现场,申请人不能到现场而委托他人抽签的,应出具经所在社区盖章的书面委托书,未按时到场又未委托他人的,本期申请作废。

      3、经确定抽签、摇号的申请人,自动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保障,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4、对经摇号未获得实物配租的,登记为轮候对象,在下一批配租时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保障。

      5、原租住公房的,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退出公房后方可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

      6、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调换公租房的,可向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承租人之间可以互相调换,并签订互换协议交县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留存。

五、本次中签家庭办理入住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