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计划组副组长徐世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08:26
来源:泾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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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2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促使扶贫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用,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全面加强我县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作用,最大程度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泾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20号)、《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乡振发〔2022〕48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由项目组牵头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初稿),2023年6月10召开泾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定,相关县直单位和11个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反馈意见,并对合法性进行审查,会议原则通过此办法,正式文件于2023年8月4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组织各乡镇对2013年以来的各类扶贫(衔接)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核实、核清扶贫项目资产,分级分类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权属明晰、管理责任明确,基本建立起运营管护规范、收益分配规范、资产处置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五、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开展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议,重点学习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全面摸清资产底数: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产范围,对2013年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开展全面摸排核实,摸清资产现状、准确采集资产信息,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全部纳入管理范围,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
(三)全面加强后续管护:强化分类管护,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的管护制度。对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落实相关责任人跟踪监督运营管护情况,做好风险防控。
(四)规范收益分配使用:对于经营性资产,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收益分配,填写收益收支明细表。鼓励积极探索创新收益分配方式,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支持大力开发公益岗位和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建设。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常态化组织开展资产后续运营监督检查等工作。
六、创新举措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要把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县级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明确管理责任清单。村级组织要对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负具体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属于行业管理的乡村扶贫项目资产,加强监管和指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审计部门要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
(二)抓好总结推广。要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科学有效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举措,不断提升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调研和总结,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七、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统筹部署落实。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乡村振兴局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
(二)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完善扶贫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措施,通过整合资源和力量、衔接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水平。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告公示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
八、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计划组
联系人: 徐世强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63-51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