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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安徽省牛岭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自验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泾政秘〔2023〕98号
发布日期: 2023-07-21 10:42
关于印发《安徽省牛岭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自验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10:42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榔桥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牛岭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自验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9日


安徽省牛岭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

自验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明确验收程序、规范验收行为、落实验收责任,确保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自验工作计划:

一、验收依据

(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

(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

(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

(四)《安徽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皖水移〔2020〕6号);

(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皖政秘〔2018〕60号);

(六)经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审核的牛岭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七)项目法人与地方政府签订的移民安置协议;

(八)移民安置其他相关文件。

、验收范围内容

(一)验收范围。牛岭水库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及影响区、移民安置区(含旌德县三溪镇建强村淹没区)。

(二)验收内容。农村移民安置实施、专项设施迁(复)建、防护工程建设、库底清理、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档案建设及管理等情况。

三、验收标准

(一)农村移民安置验收合格应达到下列标准:

1.移民搬迁已完成;

2.住房建设已完成;

3.安置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已按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建设完成

4.生产开发措施正在有序落实

5.移民个人补偿费已全部兑付到户

6.土地补偿补助费和集体财产补偿费已按进度兑付村组;

7.移民安置点已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企(事)业单位处理验收合格应达到下列标准:

1.企(事)业单位已经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兑付资金;

2.企(事)业单位的房屋拆除已完成。

(三)专项设施迁建或复建验收合格应达到下列标准:

1.专项设施迁建或复建已按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完成

2.专项设施功能已恢复;

3.对库周专项设施的影响已得到妥善处理;

4.专项设施迁建或复建资金已拨付到位。

(四)防护工程验收合格应达到下列标准:

1.防护工程按计划建设;

2.防护工程建设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

(五)库底清理验收合格应达到下列标准:

1.水库库底清理已按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相关技术要求完成;

2.卫生、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等清理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水库库底清理资金已到位,并按规定支付给有关单位和个人。

(六)移民资金使用管理验收合格应达到下列标准:

1.移民资金已按进度拨付到位;

2.批准的补偿标准和投资概算得到严格执行;

3.移民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认真执行。

(七)移民档案验收合格应达到下列标准:

1.移民档案管理制度已建立健全,并得到认真执行;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完成阶段性收集、整理工作。

四、验收组织

牛岭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涉及泾县和旌德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请示省、市移民主管部门,移民安置自验和初验合并进行。泾县人民政府与泾县牛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牛岭水库建管处”)联合成立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

     员:  剑(县政府)

常务副主任委员:李宏武(牛岭水库领导组办公室)

员:张文卉(县政府办)

 珉(县发改委)

邢示辉(牛岭水库领导组办公室)

 柯(牛岭水库建管处)

 进(榔桥镇)

         员:盛海红(县委办<县档案局>)

左来新(县发改委)

吴鸿飞(县民政局)

曹雪松(县财政局)

胡隆武(县人社局)

李开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斌(县住建局)

 军(县交运局)

吴治国(县水利局)

 林(牛岭水库建管处)

郑生强(县文旅局)

程丽莉(县卫健委)

沈啸天(县审计局)

 胜(县林业局)

 敏(县生态环境分局)

 冲(供电公司)

 峰(电信公司)

 强(移动公司)

汪飞侠(联通公司)

祁正道(铁塔公司)

 华(安广网络公司)

桂在衡(榔桥镇)

 志(县建投集团)

涂海云(县牛投公司)

吴永生(省水勘院)

郗成利(中南院)

(二)验收委员会下设专家评审组、移民资金验收组、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组、专业项目验收组、移民档案验收组。

1.专家评审组:负责对4个专项验收的自验工作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并反馈验收委员会。组长单位:验收专家组,成员单位:县委办(县档案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牛岭水库建管处、县审计局、县林业局、省水勘院、中南院。

2.移民资金验收组:负责对牛岭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商企业和专业项目处理与复建等涉及移民资金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组长单位:县财政局,成员单位:牛岭水库领导组办公室、牛岭水库建管处、县水利局、县审计局、榔桥镇、中南院。

3.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组:负责对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进行全面自验(含用地手续办理、征地拆迁实施与补偿补助、临时用地复垦、安置实施管理、安置区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整治、安置区房屋建设等移民生产生活安置、征地拆迁所涉村集体财产征收处置及墓葬区建设管理等),并形成验收报告。组长单位:榔桥镇,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牛岭水库领导组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建投集团、省水勘院、中南院。

4.专业项目验收组:负责对水库建设所涉各工商企业、专项设施处理及复建(含交通、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等工程)、库底清理、防护工程等进行全面自验,并形成验收报告。组长单位:牛岭水库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牛岭水库建管处、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林业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安广网络公司、榔桥镇、县牛投公司、省水勘院、中南院。

5.移民档案验收组:负责对牛岭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中、后期所涉各类移民档案和财务档案进行全面自验,并形成验收报告。组长单位:县委办(县档案局)成员单位: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各委员单位。

五、验收安排

自验工作计划分五个阶段进行,要确保在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牛岭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自验工作。

第一阶段(2023年7月12日前)前期准备。由县发改委、牛岭水库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根据牛岭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起草自验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阶段(2023年7月25日前)库底清理。由牛岭水库工程库区建(构)筑物清理、林木清理、卫生清理实施单位负责,分别完成库底清理工作任务及相应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2023年8月25日前)专项验收。完成安置点房屋工程建设、专项设施建设、防护工程建设以及相应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自验。8月25日验收专家组完成评审并形成意见;8月28日前完成评审整改意见;8月31日前验收委员会研定验收结论,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形成验收成果;9月10日完成申报省级终验的行文及其支撑性成果附件。

第五阶段(2023年9月15日前)组织上报。9月13日前及时报市政府转报省政府申请阶段性终验,力争在9月25日前开展省级终验。

 

附件:安徽省牛岭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自验任务分解安排

 

附件

 

安徽省牛岭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

自验任务分解安排

 

一、县委办(县档案局)

(一)主持移民档案验收组的验收工作;负责拟定并行文牛岭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档案管理的工作报告;

(二)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评审组工作,加强对领导组办公室移民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对接省档案局对移民档案的终验工作。

二、县政府办

(一)组织协调牛岭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工作;

(二)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评审组工作,配合相关验收组的工作;

(三)按程序行文牛岭水库领导组办公室拟定的移民验收工作方案、移民安置终验报告、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

三、县发改委

(一)牵头负责牛岭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工作;

(二)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评审组工作,配合相关验收组的工作;

(三)会同榔桥镇、县财政局提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系列档案资料;

(四)参与审核移民安置自验相关方案、上报省级终验相关成果性资料;

(五)组织开展省级终验的申报工作,并做好省移民局组织终验的对接工作。

四、县财政局

(一)主持移民资金审计组工作;

(二)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评审组工作,配合相关验收组的工作;

(三)负责提供移民安置各类资金和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的收支凭证等档案资料。

五、县人社局

(一)参与专家评审组工作;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

(二)负责提供移民就业培训和失地农民保险等资料。

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负责提供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所涉用地手续办理、征地、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等资料;

(二)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组的工作,配合其他专项验收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做好与省自然资源规划厅的对接工作。

七、县住建局

(一)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组的工作,配合其他专项验收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参与龙井苑安置区、彭家安置点、园潭安置点、举山顶安置点、岭头上安置点基础设施与房屋建设的验收工作,并提供规划建设许可和验收结论等全程资料。

八、县交运局

(一)牵头组织程白路、榔车路、星马路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验收结论;

(二)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组的工作,配合其他专项验收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九、县水利局

(一)参与征地移民、专业项目验收组有关供水、水土保持、防护等工程的工作;

(二)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组的工作,配合其他专项验收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做好与省水利厅的对接工作。

十、牛岭水库领导组办公室

(一)牵头开展自验日常工作,负责专业项目验收组的工作;

(二)参与专家组的评审工作,配合其他验收组开展工作;

(三)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移民档案;

(四)负责拟定验收工作方案;负责拟定省、市政府进行移民安置终验的报告;负责拟定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

(五)配合县发改委对接省移民局有关工作。

十一、牛岭水库建管处

(一)参与有关工作组验收工作;

(二)负责按要求提供项目报批、移民安置、库底清理、移民道路工程等档案资料;

(三)负责拟定并行文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工作报告;提请县政府审核验收工作方案、有关报告;

(四)对接省移民局开展移民安置阶段性验收终验工作。

十二、县文旅局

(一)参与专家评审组工作;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

(二)做好与省文旅厅的对接工作。

十三、县卫健委

(一)配合提供水库库底清理卫生防疫资料;

(二)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评审组工作,配合相关验收组的工作。

十四、县审计局

(一)参与移民资金审计组工作,对水库建设所涉各类移民资金进行审计指导;

(二)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组的工作;

(三)做好与省审计厅的对接工作。

十五、县林业局

(一)参与专家评审组、专业项目验收组的工作,配合各专项验收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负责提供林业用地办理手续和林木砍伐相关资料。

十六、县生态环境分局

(一)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移民验收组的工作;

(二)参与安置区建设有关污水处理和安置区移民工程环保等验收工作。

十七、县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安广网络公司

参与专业项目验收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十八、榔桥镇

(一)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主持开展征地移民验收组工作;参与其他验收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负责提供移民征迁安置档案资料;

(三)负责提供彭家安置点、园潭安置点、举山顶安置点、岭头上安置点建设的档案资料;

(四)负责提供库底清理--建(构)筑物清理工程的相关资料;

(五)配合移民资金审计组的工作。

十九、县建投集团

(一)参与专业项目验收组工作,负责提供涉及龙井苑安置区建设的档案资料;

(二)配合榔桥镇做好相关移民工作。

二十、县牛投公司

参与专业项目验收组工作,负责提供库底清理、林木清理、文物古迹保护工程、防护工程等相关资料。

二十一、省水勘院

(一)参与验收委员会、专家评审组及相关验收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负责拟定并行文水库蓄水阶段安置设计工作报告;

(三)参与移民安置验收各类报告的起草和审定工作。

二十二、中南院

(一)参与并落实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家评审组工作,配合各验收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负责拟定并行文水库蓄水阶段移民安置监理和独立评估两个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