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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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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309-00005 组配分类: 行政征收
发布机构: 泾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泾县林业局行政征收公示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0 09:52
泾县林业局行政征收公示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0 09:52 来源:泾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林业局行政征收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取消临时使用林地收取植被恢复费,我局暂时没有行政征收的事宜,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