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3年6月,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和公交车不规范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本《方案》明确了我县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及提升公共交通服务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相关工作责任,加快推动泾县交通运输与旅游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融合发展,为泾县建立经营有序、服务优良、方便快捷、诚信文明的客运服务体系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愉快出行。
三、文件起草过程
制定过程历经研讨、起草、征求意见等多个阶段,经过反复修改,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形成我县《泾县关于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交县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县政府2023年8月3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遵循“坚持乘客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促进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是宣传发动,通过融媒体、宣传册印发宣传材料,通过实行有奖举报奖励机制进行宣传。二是加强与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联勤联动,重点对客运枢纽站、医院周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依法监管。严厉查处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黑出租”“非法网约车”等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以及出租车不规范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坚持长效巩固和“常态治理+短促突击”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非法营运车辆,使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六、创新举措
强化专项行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调度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七、保障措施
成立由分管县长担任组长,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者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解读人:泾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建华
政策解读机关:泾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63-265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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