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2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7号),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并提出“各市、县政府要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皖政办秘〔2022〕17号精神,做到目标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市社结合宣城市实际,拟定《关于印发宣城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基本内容
《通知》共分为4大任务10项。
一是实施服务提升行动主要任务。主要是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发展冷链物流产业、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建设、拓展农产品产销服务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分解任务,是结合省供销社《关于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供发合〔2021〕88号)具体要求进行细化分解的,计划在2025年底前,在全市基本搭建县、镇、村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
二是实施合作带动行动主要任务。主要是推进“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发展乡镇级、村级供销社。结合(宣供〔2021〕38号)、(宣供〔2021〕44号)精神,立根固本强基础,让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
三是实施社企增效行动主要任务。主要是建立健全合作发展基金、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社有企业必须始终坚守为农服务的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探索多种合作方式,加快项目发展。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供销合字〔2021〕18号)精神,市社计划在今年建立本级合作发展基金200万,一方面充分发挥社有资产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基金来支持基层社建设、发展为农服务项目,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助推乡村振兴。
四是实施创新赋能行动主要任务。主要是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旌德县已在去年率先开展试点,接下来,全市将采取“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方式,借鉴旌德县经验和典型成果,各县(市、区)因地制宜、融合发展、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到“十四五”末,在全市基本构建起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优势互补、协同高效、风险可控的“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体系,更好地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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