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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303-00034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意见征集/面向公众】关于征求《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7 09:06
【意见征集/面向公众】关于征求《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17 09:06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广大群众: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县依法行政办牵头草拟了《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广大群众建议,请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县依法行政办,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徐美佳;联系电话:5031566;
邮箱:jxsf881@163.com。


附件1:关于《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附件2: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


                                                      泾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关于《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一、起草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统筹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牵头起草了《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经过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宣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
三、工作安排的主要内容
《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共8个方面29项任务。分别为:一是提升政府政务服务能力4项任务;二是提升政府制度供给能力2项任务;三是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2项任务;四是提升政府行政执法能力6项任务;五是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4项任务;六是提升政府权力运行能力3项任务;七是提升政府科技保障能力2项任务;八是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6项任务。
在整体框架上,市为8个方面29项任务,通过整合关联紧密的项目,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定为8个方面29项任务。在任务内容上,均充分征求各职能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立足于县级层面实际,融入了我县一些具体工作思路和特色亮点,作出部署安排。比如:巩固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季度备案制度成果,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事后监督,落实《泾县涉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加强清单实施情况跟踪问效等。



泾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

2023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各项任务,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提升政府政务服务能力
1.深化落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公布实施清单(2023年版)。(责任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局等)
2.根据省、市部署,推动市场准入持续放宽和规范,配合做好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不合理限制,保障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平等获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管局;配合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3.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市场主体评价营商环境中法治环境要素指标保持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工商联。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二、提升政府制度供给能力              
5.整理汇编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实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100%。(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三、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7.加强乡镇合法性审查力量,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核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实现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依法决策“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规范化管理,继续加强涉企文件联合审查实践基地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进利益相关群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机制,深化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四、提升政府行政执法能力
9.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优化完善乡镇赋权,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理执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10.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11.巩固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季度备案制度成果,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事后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12.落实《泾县涉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加强清单实施情况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13.贯彻落实《宣城县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执法单位)
14.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五、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
15.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警民联调、访调对接、检调对接等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工商联)
17.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四加”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解民忧清积案助基层”信访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县信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8.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各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质效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六、提升政府权力运行能力
19.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县审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1.强化府院、府检联动,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七、提升政府科技保障能力
22.全面落实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局等)
23.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数据整合治理应用,实施“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三端泾县分厅能力提升工程,打造数字泾县升级版。(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八、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2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讲内容,常态化开展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法宣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5.研究制定《全县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6.积极配合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7.对标学习沪苏浙,加强交流协作,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8.结合“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法宣办、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9.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法宣办、县直各执法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