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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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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302-00061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泾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0 16:37
泾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室)
发布时间:2023-02-10 16:37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法制大队(信访室)(副科级)
负责领导本县的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局公安法治建设。具体职责是: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公安执法问题;编制公安执法制度建设规划,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办理公安机关的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本局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与人大、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就执法监督工作进行联系协调;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和答复。

登记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对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建议。

大队长:吴义策  联系电话5101810-4608  传真电话 0563-5101992

办公地点:泾县公安局3号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