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水利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水利局> 基层政务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 批准结果信息>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420/202301-00074 组配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泾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二期工程秦坑河大桥、榔树口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文号: 水建〔2023〕13号
发布日期: 2023-01-16 08:41
关于《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二期工程秦坑河大桥、榔树口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1-16 08:41 来源:泾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贵局《关于报送<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二期工程秦坑河大桥、榔树口大桥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已悉,经研究,现就涉河防洪评价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二期工程秦坑河大桥、榔树口大桥分别于泾县泾川镇秦峰村和山口社区跨越秦坑河和幕溪河。秦坑河大桥起点坐标(118.385゜,30.639゜),终点坐标(118.385゜,30.638゜),距下游三板桥闸0.67公里;榔树口大桥起点坐标(118.449゜,30.666゜),终点坐标(118.447゜,30.666゜),距下游山口地下涵0.62公里。

二、原则同意《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有关洪水影响评价的结论意见、建议和审查会专家评审意见。

拟建秦坑河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设计水位59.85米(1985国家基准高程系,下同),大桥设计梁底高程85.57-86.22米;拟建的榔树口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设计水位52.03米,大桥设计梁底高程68.00-68.37米。

三、由于桥梁建设对河道行洪、岸坡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对:秦坑河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米范围内河道右岸滩地切滩疏挖补偿,疏挖补偿断面面积按设计洪水条件下桥梁阻水面积的1.2倍设计为3.84平方米,疏挖线与上、下游河床、岸坡平顺衔接,并对桥位上游100米、下游150米范围内迎水面采取C20砼挡土墙防护;榔树口大桥按桥梁阻水面积的1.2倍设计为3.17平方米,疏挖线与上、下游河床、岸坡平顺衔接,并对桥位上游100米、下游150米范围内迎水面采取C20砼挡土墙防护。

秦坑河大桥、榔树口大桥建成后桥址处20年一遇桥河道冲刷深度分别为1.22米、1.31米。根据《水土挡土墙设计规范》“挡土墙墙趾埋深宜为计算冲刷深度以下0.5-1.0米”的要求,设计挡土墙墙趾埋深为1.70米,墙趾埋深小于规范要求,且墙身挡水部分高度小于设计水深,应按规范要求调整墙趾基础、加高墙身高度。

四、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汛期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并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泾县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六、建设单位应协调好该建设工程对第三人合法人事权益的影响。

七、建设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水资源保护,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八、该工程建设占用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妥善维护好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及时按原标准予以修复,并接受我局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九、你局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断面补偿、岸坡防护等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进行专项设计,同该工程施工方案(含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等)报我局审批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你局应监督工程施工放样,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涉水工程完工后,应报我局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取得相应部门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需延结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此复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