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小岭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请求审批<泾县宣纸故里簪缨组宣纸文创宿集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已悉。经研究,现就涉水建设项目批复如下:
一、同意景区内新建护岸380m,河道清淤380.5m,拦河坝2座,汀步拦河坝2座,景观桥梁2座。
二、同意拦河坝和河道护岸挡墙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人行桥景观桥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原则同意《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有关洪水影响评价的结论意见、建议和审查会专家评审意见。
三、工程建设不得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工程占用的河道工程及其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四、工程施工期间,应妥善维护堤防等防洪工程,确保防汛畅通,禁止向河道内抛泥弃渣;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因施工形成的行洪障碍。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建成后,贵公司应接受水行政主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工程河段的防洪义务,服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二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取得相应部门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需延结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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