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泾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排查问题清单林业领域所列1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泾县云岭镇郭峰村高丰组村民董方红,未经批准,违法使用林地、采伐部分林木,修建猪舍。经鉴定:毁坏林木30株,毁坏林地1223.6平方米。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泾县林业局
三、重点措施
1、依法查处;
2、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四、目标任务
查处到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0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3年3月13日,泾县林业局对董方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2024.8元和限期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补种毁坏林木30株,董方红已于2023年3月13日缴纳罚款22024.8元;
2、2023年10月12日前,董方红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补种树木260株。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3-5123708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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