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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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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310-0002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6 发布日期: 2023-10-16
有效性: 有效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6 11:02 来源:泾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泾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排查问题清单林业领域所列1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泾县云岭镇郭峰村高丰组村民董方红,未经批准,违法使用林地、采伐部分林木,修建猪舍。经鉴定:毁坏林木30株,毁坏林地1223.6平方米。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泾县林业局

三、重点措施

1、依法查处;

2、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四、目标任务

查处到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五、完成时限

202310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3313日,泾县林业局对董方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2024.8元和限期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补种毁坏林木30株,董方红已于2023313日缴纳罚款22024.8元;

220231012日前,董方红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补种树木260株。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013日至202310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3-5123708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