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宣城市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农牧〔2022〕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先打后补”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企业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核,现决定对泾县九汇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9户规模养殖户发放第一批“先打后补”补贴资金共计16.105374万元(拾陆万壹仟零伍拾叁元柒角肆分)。
养殖公司/场名称
年度养殖量(万羽)
年度疫苗 使用量 (万毫升)
“先打后补”补贴资金 (万元)
泾县九汇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
108.9562
32.68686
6.537372
泾县黄村千鹤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97.6
29.28
8.779056
宣城市华农家禽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1
0.3
0.06
宣城市溪口连财养鸡专业合作社
12.15
3.645
0.729
合计
219.7062
65.91186
16.105374
备注:(第一批“先打后补”补贴资金,泾县黄村千鹤家禽养殖有限公司三个批次时间自2022.12.1-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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