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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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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070/202304-00102 组配分类: 上级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日期: 2023-04-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08:39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泾县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担当作为,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实施暖民心行动,是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造福人民群众、兑现庄严承诺的具体行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在全省打响“暖民心”宣城品牌,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真心点赞,以奋发有为的状态促进全市暖民心工作再上新台阶。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暖民心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坚持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

二、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实施暖民心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带着感情和责任把暖民心行动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把关、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真正扑下身子、紧抓不放。各项暖民心行动的县直牵头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和对口指导,建立清单化、闭环式推进模式,健全常态化跟踪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质完成。相关配合部门要对照暖民心行动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作为,主动支持、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暖民心行动视察调研、暗访抽查,确保工作成效始终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三、强化多元投入,做好资金保障。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考虑财力可承受能力,加强资金测算、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不定脱离实际的目标、不作兑现不了的承诺。积极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布局时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多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四、强化宣传发动,注重典型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泾县2023年度暖民心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的手段、方法和形式,积极开展多元化、零距离、接地气的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实施内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让群众充分参与进来,把政策详细解读给群众,把成效真实展现给群众,使群众获得政策信息更方便,享受政策红利更公平。要及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宣传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

 

附件:1.泾县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2.泾县“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3.泾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4.泾县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5.泾县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6.泾县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7.泾县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8.泾县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9.泾县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10.泾县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泾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

泾县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持续稳步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争50%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1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245个,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150个。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5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5300人次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80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1848人。

二、推进举措

(一)扎实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扩大“三公里”就业圈覆盖范围,推动基层就业服务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共享,把就业工作、就业帮扶、就业评价做到社区。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鼓励吸引更多劳动者在新就业形态中实现灵活就业。加大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让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着力支持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扎实推进“万名大学生引进工程”“两强一增”行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供给,运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增加就业岗位。募集开发一批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确保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加见习活动,确保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安置公益性岗位。加强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推深做实“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人社服务专员服务企业”行动,落实重点用工服务“白名单”制度,压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持续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提升市场化招工服务和技能培训针对性,鼓励企业“点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上菜”。常态化组织我县企业赴省内皖北和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劳务对接。在安徽公共招聘网上动态更新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信息,打造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完善岗位供需匹配的有效性。不断加强宣城市工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整治非法劳务中介。围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大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服务企业活动。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1314”服务。依托宣城市智慧人社精准就业服务平台,提升“智慧就业”信息系统服务水平,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以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开展高级工及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按照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成功引进我县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返乡务工人员,由受益财政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要全面梳理就业政策,分级分类创建就业政策库,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开发区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广泛发布政策服务信息,加大就业促进工程宣传力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动态分析、实时感知需求,有针对性地推送符合其需求的有效政策信息,促进就业政策服务更主动、更精准、更便民、更可及,推进政策落地生效。

(二)优化目标绩效管理。将就业促进行动各项任务以具体指标量化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下达,压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要确定就业促进行动责任人和工作联系人,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反馈工作进展。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进展较慢的环节要及时进行指导。

(三)规范资金管理使用。高度重视规范就业资金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将就业促进行动进展、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及就业资金支出等情况,通过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就业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夯实资金使用管理基础台账。要通过自查抽查、交叉检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排查就业资金管理使 用情况和风险隐患,规范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2023年,力争50%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及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2023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10个。

县人社局牵头,县教体局、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及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2023年,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245个。

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及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大政策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2023年,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工作。

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推深做实“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2023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5场次。

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及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2023年,开展补贴性培训530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1848人。

县人社局牵头,宣城市工业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


泾县“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开发“茂林十二碗”特色徽菜专项标准,开展“徽菜徽厨”师傅技能培训160人次;力争新增徽菜连锁企业、连锁店1家。有效促进全县餐饮从业人员技能技艺提升、就业创业提质、收入水平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徽菜师傅技能提升行动

1.提高校企培养能力。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和企业在“徽菜徽厨”培养中的双主体作用,探索泾县技工学校开设中式烹调专业,开设徽菜相关特色课程,提高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校企合作,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2.加强承训平台建设。依托技工学校、知名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培训机构,承接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在符合消防、建筑、卫生防疫等要求前提下,在特色徽菜美食店铺、餐饮商家及小吃摊点等市场经营主体,遴选一批定点培训单位,广泛开展徽菜技能培训。认定的承训单位向社会公开,实行“挂牌”管理。支持建设“徽菜徽厨”名师培训基地,推荐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予以资金支持。

3.实施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面向脱贫劳动力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开展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从事徽菜餐饮服务;面向餐饮企业在职徽菜师傅,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提高现有徽菜师傅技能等级水平。结合地域特色、饮食习俗、产业业态等因素,梳理本地群众认可度高、就业创业带动性强、代表本地饮食文化特色的地方名特小吃品种,遴选认定“徽菜徽厨”名师培训项目,推动形成全县名特小吃产业“一县一品牌、一店一特色、一人一绝活”的餐饮行业新格局。

(二)开展“茂林十二碗”为代表的新徽菜标准认定行动

1.构建评价认定体系。建立完善我县“茂林十二碗”为代表的新徽菜相关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行业企业岗位要求等多层次评价体系。推动技工学校、行业企业开展技能标准、相应教材开发,遴选一批技艺精湛、业内公认的厨艺名师为考评员。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从业的徽菜师傅,可凭累计工龄申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2.规范结业考核认定。“徽厨宣味”徽菜师傅开展结业考核,应以现场技能实操为主、理论(笔试或口试)为辅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作业的方式对徽菜师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强化对全流程技能操作的考核评价。

3.加强表扬评选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市级金牌徽厨评选,每年奖励一批“金牌徽厨”,并按规定给予奖补资金。对传承成果显著、菜系品牌突出的徽菜餐饮企业推选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扶持建设为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行动

1.积极参与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推荐我县代表性“徽菜徽厨”菜品、“金牌徽厨”等参与省级、市级名特小吃文化节、徽菜专项技能竞赛(或展示交流活动)、安徽名特小吃读物和徽菜美食电视栏目等,展示我县“金牌徽厨”职业风采,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2.广泛开展县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餐饮企业结合乡村旅游、美食文化节等活动,开展各类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厨艺交流和岗位练兵,对在竞赛中取得名次的选手,按照相关要求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对参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优胜选手,按规定向上级推选“宣城市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3.加强竞赛集训基地建设。依托泾县技工学校、大师工作室、餐饮龙头企业等平台资源,推选参加认定市级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承担竞赛组织、选手赛前集训等工作,并按规定落实补贴。

(四)实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行动

1.全方位进行就业创业服务。将徽菜创业者纳入创业服务云平台服务范围,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要广泛收集本地餐饮服务行业招聘厨艺人才的空缺岗位信息,面向有就业意愿、具备相关烹饪技能的求职人员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徽菜徽厨”人才专场招聘活动,强化徽菜师傅创业和企业用工服务。

2.助力徽菜产业链提质升级。支持我县徽菜餐饮企业构建“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人才链、生产链、供应链,加快构建菜品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就餐环境标准化等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强化品牌餐饮企业连锁化、工厂化、集团化发展。鼓励徽菜美食龙头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根据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给予创业就业补贴。

3.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积极申报地标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根据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标准及奖补办法要求,加大对街区内创业企业支持力度,提供租金减免、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打造“有名气、接地气、能圈粉”的徽菜打卡地、商业圈。对符合条件的徽菜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实施以“茂林十二碗”为代表的品牌培育行动

1.提高新徽菜美食知名度。自主设计“茂林十二碗”等特色徽菜品种标识,并面向社会征集遴选。探索“特色美食+旅游+市场”发展路径,打造一批美食旅游景点和线路,大力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与民俗文化、农业观光、休闲养生、购物消费等结合,推出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择优推荐省级、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特色美食村申报。

2.增强徽菜师傅认可度。选树一批“徽菜徽厨”师傅就业创业典型,讲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故事。围绕“乡土、乡情、乡愁”,加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与我县文旅资源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有机衔接,吸引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学技、回乡创业。

3.提升新徽菜品牌美誉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美食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打造“徽菜徽厨”文化展示平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搭建徽菜餐饮行业发展平台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介“茂林十二碗”徽菜品牌,鼓励徽菜师傅出皖就业、自主创业、技能兴业。加强对餐饮龙头企业宣传力度,让我县徽菜特色美食立足宣城、走出安徽、走向全国。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对于参加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或申领培训券方式,给予参训人员最高1200元/人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

(二)助力品牌培育。对认定的市级“徽厨宣味”金牌徽厨,颁发荣誉证书,给2万元/人奖励。对评选为市级徽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评选为市级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评价补贴直接补给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

(三)加强创业帮扶力度。根据徽菜美食龙头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龙头企业新增加盟店个数,按每新增1个给予5000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厨宣味”创业街区,给予街区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落实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承训平台建设、构建评价认定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制作特色徽菜品种标识。

2023年底,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160人次。

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出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到2023年底,持续加大特色线路宣传推广力度,打造1个特色美食村。

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

到2023年底,力争新增徽菜连锁企业、连锁1家。

县科商经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3


泾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遵循,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群众认可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2023年全县新增不少于15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巩固提升既有36个老年食堂(助餐点)的服务质量,精细精准提供助餐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需求。

二、工作举措

(一)着眼全县统筹规划。新增城乡老年助餐设施,优先考虑在乡镇政府驻地、老年人口较多的村(社区)中居住集中、方便抵达的位置设置。鼓励乡镇依托村(社区)用房、村级养老服务站等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拓展助餐功能或社会餐饮单位参与助餐。鼓励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设置老年餐区、餐桌,村委会自主建设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根据实际谋划建设更多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二)立足服务提升效能。积极创新助餐服务模式,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持续推进既有助餐点服务效能提升。鼓励老年食堂(助餐点)根据实际灵活开展早、中、晚餐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套餐以外的就餐服务。鼓励老年食堂(助餐点)经营者为附近无法现场就餐老人提供送餐服务。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落实助餐点动态调整机制,择优汰劣,引导更多主体参与助餐服务,保质保量实现助餐点良性发展。

(三)鼓励创新规范运行。鼓励乡镇、村(社区)通过政府补助、集体资产收益等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企事业单位、乡贤、爱心人士,采取慈善捐赠、站点冠名等方式,支持助餐点建设和运营,努力形成“政府补助、慈善捐赠、社区补贴、企业让利、单位帮扶、老人补差”的老年助餐服务多元筹资体系。加强民政同相关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落实“六公示”制度和建筑、消防、食品等安全责任。不断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监管水平,保障老年食堂(助餐点)规范运行。

三、政策支持

(一)加强设施保障。积极推进城区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和利用。提倡发挥现有村级养老服务站等综合性设施场所使用效能,拓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各乡镇依法将各类具备条件的闲置用房改造后用于老年助餐服务。

(二)落实相关补助。对符合验收标准且正常运营的老年助餐设施,在不高于实际投入的前提下分类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能够正常运营且达到一定就餐人次的各类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予以分档运营补助。继续实行“普惠+优待”政策,对在老年食堂(助餐点)就餐的老年人分类给予老年人就餐补助。

(三)兑现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用电、用水、用气居民价格。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建设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15个。

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综合筹划老年助餐服务整体布局,巩固提升既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营。

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

县民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统筹做好老年助餐服务资金保障,及时兑现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助,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等适当给予就餐补助。

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定期调整对象名单。

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4


泾县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新增托位不少于113个,新增普惠托位不少于30个,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新建幼儿园1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8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政策清单,鼓励各乡镇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各类普惠托育机构。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积极筹划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公立医院托育点建设。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评选,增加普惠托位供给。评比优秀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普惠托育机构降本增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增加公办园学位,2023年新建公办园1所。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进一步推进小区配套园治理,对于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落实《关于印发<泾县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基〔2022〕68号)要求,2023年春季学期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各幼儿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幼儿园延时服务全部纳入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深化教研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启动城区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改革,鼓励支持名园办分园,强园带弱园,重点推进县级、市级一类园创建,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全面实施科学保教,全面推进落实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机制,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按照省、市《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规定和项目执行进度,对2023年1-4月完成备案的新增托位按照每个托位400-1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落实普惠托育机构生均补助,根据机构幼儿入托情况,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600-1500元/生·年标准落实生均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照400-1500元/生·年标准落实生均补贴。对普惠性托育机构购买园方责任险和在园婴幼儿保险保费给予补助,以提高普惠性托育园和婴幼儿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奖励优秀普惠托育机构,结合日常工作、机构运营、营利情况等开展优秀普惠托育机构评比,根据情况进行奖励。指导托育机构积极参与市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评估,积极争取市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根据上级标准,足额拨付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

(二)落实收费政策。落实《泾县发改委 泾县财政局泾县卫健委关于落实泾县安心托幼行动(托育服务)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54号)文件精神,托育服务收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坚决遏制托育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普惠托育机构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泾县普惠托育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泾卫健人口家庭〔2023〕20号)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认真执行《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托育机构按国家标准配备保育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具备保育师、育婴员等相关资质。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具体执行《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卫健人口家庭〔2022〕8号)相关规定。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新增113个0-3岁托位,30个普惠性托位。

县卫健委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不少于 10%的幼儿园开设2-3 岁托班。

县教体局牵头,县卫健委配合。

3

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县财政局牵头,县卫健委、县教体局配合。

5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和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县人社局牵头,县教体局、县卫健委配合。

6

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县委编办牵头,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5


泾县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全县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46个;新建体育公园或口袋体育公园1个,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2个;新建全民健身步道11公里以上;实施学校体育设施“一场两门”改造项目1个;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6600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15000人次。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已建小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健身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群众健身场地和设施的建设;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参与交房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各乡镇加强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建设体育公园、口袋体育公园和社区百姓健身房。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常态化组织跑步、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篮球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鼓励群众利用周末和晚上健身。启动全民健身中心有条件的免费开放,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乡四级联赛。

(五)加强快乐健身行动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全县各级各类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设暖民心快乐健身相关栏目,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利用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中安排体育强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实施快乐健身行动,利用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快乐健身行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 20 年。

(三)落实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小区健身点10 个,行政村36个。 已建小区、行政村和各类公园、广场的体育健身设施,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实施。

县教体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高架桥下等空间资源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公园建设中,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及设施。

县住建局牵头,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县教体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常态化组织开展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培训不少于6600人次。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乡四级联赛,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 15000人次。

县教体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县教体局牵头,融媒体中心配合。

7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利用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群众体育资金,支持各市快乐健身项目。在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中安排体育强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实施快乐健身行动,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快乐健身行动。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 20 年。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教体局、县住建局、乡镇政府负责。



附件6


泾县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县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51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71万人左右)。

二、推进举措

(一)持续扩容增量。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推进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结合快乐健身、老年助餐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二)抓好城乡统筹。优化泾县老年大学、开放大学及乡镇、村老年学校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社区、村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村、社区、养老机构、快乐健身点和老年助餐点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三)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泾县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依托县老年大学(学校),合理利用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教师资源、乡镇各相关部门专技人员、管理人员资源,建设全县老年教育师资库,建立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四)推进智慧教学。完善老年远程教育体系,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依托泾县开放大学,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

(五)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老年大学,开放大学,乡镇、村老年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对照老年大学(学校)示范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管理、提高办学成效,鼓励支持各校积极创建示范学校,培育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学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经费投入。改建的公办县、乡、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元、10 万元、3 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 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规范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师资保障。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允许高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鼓励支持各乡镇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扩大参与学习规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2.51万人左右。

各乡镇政府牵头,县教体局、县委老干局、县老年大学、县开发大学,各老年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局、县老年大学、县开发大学,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通过改建一批、扩容一批、新设一批、网办一批, 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 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老年大学、县开放大学、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体现泾县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局、县老年大学、开县放大学、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依托泾县开放大学,改造升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老年教育资源中心。

县教体局牵头,宣城市工业学校、县开放大学、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开展示范学校建设,创建一批示范老年学校。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局、县老年大学,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行、县老年大学、县开放大学、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

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7


泾县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任务

完成16%的3-6岁儿童局部涂氟、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全县医疗机构年度新增牙椅数不少于8张,其中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牙椅总数较2022年增加5%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单独设置口腔科达100%;全县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100%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

(二)加强口腔健康宣教。

1、按要求开展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继续发挥口腔健康科普基地作用。

2、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开设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开展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等进校园活动。为幼儿园和中小学免费开展口腔健康检查和爱牙科普宣传。

3、开展婚检对象和孕期保健人员口腔健康教育宣传,婚检机构、助产机构及孕期保健服务机构将口腔健康纳入对服务对象的宣教内容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发挥服务单位和专业机构的协同作用。

4、以“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开展口腔卫生保健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倡导市民,将口腔健康教育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提高口腔健康教育的可及性。

(三)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全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积极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作用,提供网络预约挂号服务,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便捷服务。

(四)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积极发挥“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和长三角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优势,带动和促进我县口腔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积极发挥县域医共体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服务机制。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购置设备,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按照《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口腔诊所准入管理备案制。

(五)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鼓励和支持各医疗机构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积极开展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口腔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依托市、县两级口腔专业质控中心,开展县域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县级口腔专业质控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全县医疗质控体系,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和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口腔适宜技术推广、新招录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科普宣传教育、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科及牙病防治所、口腔卫生中心建设等。

(二)实施定向培养。按要求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考核调度。成立健康口腔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照2023年健康口腔工作任务和指标,不定期进行调度、督导,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交办单,对推进工作不积极、任务完成进度慢、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进行约谈。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年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

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按要求开展县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全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全县医疗机构年度新增牙椅数不少于8张,其中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牙椅总数较上一年增加5%。

县卫健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发挥“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和长三角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优势,带动和促进我县口腔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发挥县域医共体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服务机制。按照《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口腔诊所准入管理备案制。

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积极开展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口腔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安排新招录上岗的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市、县口腔专业质控中心,开展县域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30人,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县卫健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县卫健委负责。

 

8

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和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口腔适宜技术推广、科普宣传教育、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科建设、新增牙椅以及牙病防治所、口腔卫生中心建设等 。

县财政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成立工作领导组织,强化对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县卫健委负责。


附件8


泾县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0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800个。

二、实施路径

(一)强化项目配建。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1,新建改建的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等公共服务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每百平方米不低于1.1-1.5个,为进一步做好便民停车行动,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一是新建住宅配建一批。贯彻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包括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在泾川府、汇金雅苑、幕溪河府等新建小区按要求配建停车位。二是老旧小区改建一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微循环”的方式对道路、绿地等进行重新规划,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泊位1500个以上。三是公共建筑新建一批。落实新建商场、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配建停车泊位新建配建公共停车泊位,如宣城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城市“四馆”等。四是独立选址新建一批。结合老城区城市更新行动,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城市边角地、零星地、拆迁用地,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项目,如中心花园小区停车场、长塘巷停车场改造工程、茂林商住楼和老印刷厂宿舍停车场等。五是路内泊位施划一批。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施划路内公共停车泊位,争取新增路内停车泊位600个以上。

(二)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利用闲置土地,在停车场建设的同时,首先考虑改善周边居住环境,充分听取周边市民对停车场建设的需求和建议,按照“多点建设、少位布局”的原则,按照村庄、居民、节点等不同需求,最大程度满足周边居民停车需求。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泊位优先的改造路径,“见缝插针”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规划改扩建停车泊位不少于600个。

(三)实施智慧停车管理。在我县停车智能化管理平台基础上升级改造泾县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依托物联网、高低位视频桩车牌识别、停车诱导查询、无感支付等新兴技术,实现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管理,通过科技赋能,统一整合停车资源,尽快接入“皖事通”平台,精准服务市民停车需求。逐步将城区路侧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全部纳入停车收费管理范围,实行差别化收费机制,提高泊位周转率。

(四)盘活共享停车资源。统筹停车资源,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建设改造的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停车场使用。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晚间、节假日对外开放,倡导公共建筑与住宅小区停车设施“错时停放”,最大限度盘活共享停车资源。动态调整布设路侧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和居民集中区停车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条件。

(二)落实资金用地。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或通过申报停车场专项债项目的方式,积极筹措落实停车场项目资金。加强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充分挖掘城市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对原有平面停车场进行扩容改建立体智能停车场库。

(三)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运营等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发送便民停车温馨提示,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便民停车行动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1,新建改建的医院、商业综合体等公共服务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每百平方米不低于1.1-1.5个。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2

    根据《宣城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计划安排,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力度。我县按年度计划完成泊位建设任务。

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3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停车泊位,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规划改扩建停车泊位不少于600个。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侧公共停车泊位。

县住建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4

    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晚间、节假日对外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建设改造的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停车场使用。

县创建办、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发改委,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5

    实施智慧停车平台改造升级。逐步将市区道路全部纳入停车收费管理范围,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引导我县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利用经济杠杆疏解停车供需矛盾。                                                       

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6

    落实停车场建设规划用地和资金保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申报停车场专项债券,争取财政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7

    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在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运营审批程序。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附件9

泾县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45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450人。继续推行“一人一码(牌)”,按照自愿原则推荐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参加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选。

二、推进措施

(一)强化技能培训,提高从员人员职业技能。压实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提高职业道德作为培训的必需内容,指导督促家政服务企业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以家政服务通识为主的岗前培训,确保2023年新增的家政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回炉”培训。统筹利用人社、妇联、总工会等部门就业创业资金开展家政培训,推动家政培训进社区、进农村,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二)强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持续强化舆论引导,提高群众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思想认知。在家政培训、就业创业项目、行业活动举办等工作中加强放心家政行动政策宣传,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三)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全年目标。根据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及现有支持政策,科学制定2023年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新增计划,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强化依法行政,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一人一码”工作;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实施任职资格限制;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评选活动,推荐参与省级星级评定和优秀遴选;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省、市奖补政策。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职业工种给予500-800元/人次的培训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落实省级、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励。

(二)落实县级奖补。根据2022年放心家政实施方案,继续对员工制企业培育落实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按要求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平台登记信息、实现家政服务人员“一人一码(牌)”的,按15元/人落实财政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强化技能培训,2023年岗前培训450人次、继续培训2000人次。

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

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组织参加技能竞赛。

县人社局牵头,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信用建设,优化信用信息服务。

县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地方标准。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商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

县科商经信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家政与养老托育融合发展。

县科商经信局牵头,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落实省级、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励;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电、体检等支持政策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0


泾县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按“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继续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举措

(一)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将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齐抓共管,注重长效。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辖区乡镇和各相关单位强化菜市日常监督,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菜市“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的问题,确保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真正把民生实事深入民心,把好事办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持续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上门走访等各种渠道加大文明菜市宣传密度、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群众对文明菜市行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争取省市奖补资金。指导城区菜市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城区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加大要素保障。结合各乡镇实际需求,拟由县乡村振兴公司牵头,推动乡镇菜市建设工作。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县科商经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县住建局牵头,县科商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

县科商经信局牵头,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乱停乱放。

县交管大队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商经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