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916号)有关规定,对其中的城乡客运信息化建设(含电子客票建设及维护等)资金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
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乡客运信息化建设(含电子客票建设及维护等)365500.00元。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和意见,可反馈至泾县交通运输局。
反馈电话:0563-2660180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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