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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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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11-0002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晏公采石场(普通合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0 00:00
泾县晏公采石场(普通合伙)
发布时间:2023-11-10 00:0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泾自然资规执罚﹝2023﹞25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经批准于2014年7月期间在泾县泾川镇巧峰村小东冲、其采矿权范围东北侧边界外采挖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586. 98吨并将矿石加工售卖。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泾县晏公采石场(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3052911164D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郭**
处罚结果1、责令停止开采,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2、没收越界开采产生的违法所得75982.93元;3、对越界开采产生的75982. 93元违法所得处以的10%的罚款,计人民币7598.29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83581.22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10
处罚机关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方编码341823
备注处罚决定日期+1年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