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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4863530597/202301-00082 组配分类: 市场监管规则
发布机构: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6 11:01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
发布时间:2023-01-06 11:01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挂靠单位:

现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适用本基准应当遵照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要求。

本基准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本)同步废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