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23年11月2日晚召开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晚7: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县政府617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参加会议人员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
(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
2.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室负责同志;
3.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1名;
4.各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会回执请于2023年11月2日下午4:00前报至县政府办秘书科(邮箱:jxzfbmsk609@163.com,联系电话:5102619)。县政府法律顾问由县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各汇报单位汇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各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排版汇报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11月2日下午4:00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三)各列席单位在0A邮箱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会议议题
2.参会回执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
会议议题
一、听取关于泾县中学托管帮扶工作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教体局
列席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二、听取关于泾县城市规划区查违控违联动工作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列席单位:泾川镇政府、琴溪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
三、讨论《泾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列席单位:云岭镇政府、茂林镇政府、桃花潭镇政府、蔡村镇政府、琴溪镇政府、昌桥乡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四、讨论《泾县“十四五”精准治污实施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列席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五、讨论《泾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列席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六、听取关于收回4个国有林场无偿划转县林发公司部分山场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林业局
列席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控集团、县林发公司
附件2
注: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请假、报备纪律的通知》要求,单位主要领导无法参会的,须规范填写《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请假报告单》(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