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人社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588/202311-0003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1 发布日期: 2023-11-2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15:06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共有陈国华15人(名单附后)在我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现因上述人员无法正常联系,特此公开告知,请相关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本通告指定账户。

逾期不退回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或第九十一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责令其退回资金。责任人接到行政决定仍不执行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涉嫌欺诈骗保的,责任人拒不退回的,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处理。

退款账户及联系方式

退款户名: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

账号:1227000104002683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联系电话:0563-50331775022605(打款时请务必备注人员姓名,便于财务准确登记入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