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县城关第三小学后面建造安置房工地噪声扰民相关问题”的主动回应
我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泾县城关第三小学后面建造安置房工地噪声扰民,于2023年10月24日1电话约谈该项目负责人了解情况,该项目负责人于10月24日下午到我局210渣土中队办公室接受讯问调查。
我局告知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施工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进行任何产生噪音的施工。
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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