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办〔2022〕27 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卫健系统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卫健系统创卫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委起草了《泾县卫健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jxwjwgxg@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泾县卫健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泾县卫健委规信股,地址:泾川镇学业路卫健委大楼,邮编:242500;联系电话:0563-2383036;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泾县卫健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王 俊; 联系方式:0563-2383036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