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全县免费开放公共文化场馆为1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及4个博物馆(纪念馆)。均能按照免费开放内容和要求开放。文化馆、图书馆每年免费开放资金各20万元,1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每年各5万元,均按时完成拨付。
二、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安排2023年第一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7.634万元,用于1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4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提升及农民文化乐园新建和1个省级农民文化乐园运行维护。6个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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