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文旅办〔2023〕31号)要求,我县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专家组评估、文旅局党组会审核,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社会各界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电话:0563-5022141
电子邮箱:jxwhg100@126.com
附件:泾县2021-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汇总表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泾县2021-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传承人
评估结果建议
1
宣纸制作技艺
郑志香
合格
2
孙双林
3
汪息发
4
朱建胜
5
罗鸣
6
宣笔制作技艺
伍森严
优秀
7
绿茶制作技艺(涌溪火青)
石其华
8
后山剪刀制作技艺
俞宋桃
9
花砖制作技艺
纪建新
10
宣纸制品加工技艺
佘贤兵
11
榔桥木梳制作技艺
吴国华
12
正兴隆酱菜制作技艺
章征芳
13
泾县油布伞制作技艺
郑国民
14
曹建勤
15
琴鱼干制作技艺
汪恭良
16
周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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