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持续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市文旅局《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共收到13名非遗传承人申报材料。
7月31日,2023年泾县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专家评审会在县文化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经县外专家小组评审,同意推荐毛胜利等7名传承人申报省级传承人,现将获得推荐的非遗传承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4日止(5个工作日),为期5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563-5022141
联系地址: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附件:泾县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3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传承人姓名
1
宣纸制作技艺
毛胜利
2
宣纸制品加工技艺
郑智源
3
正兴隆酱菜制作技艺
章学武
4
宣纸帘制作技艺
曹一松
5
泾县木壶
桂雪
6
泾县龙窑制陶技艺
王玉林
7
绿茶制作(泾县兰香)
李自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