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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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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305-00070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4 09:49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04 09:49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朱林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县高层建筑现状及突出问题

一直以来,县消防大队受理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案件中,反映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的问题一直高居不下,高层建筑也是我单位日常监督和管理的重点。自去年以来,我单位即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经过细致摸排,泾县无超高层建筑、无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无老旧高层住宅,现统计有12幢高层公共建筑,119幢高层住宅。主要问题隐患及难点包括如下:

(一)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部分高层建筑建设时间相对较早,消防配套设施和消防建设标准不符合现行需求,如消火栓的布置与性能达不到新的建筑防火标准,消防水压达不到高层建筑基本要求,消防车道无法满足大型消防车作业展开需要等问题。例如谢园名郡高层楼、国际花苑高层楼配置不符合规范。部分高层住宅因历史遗留问题消防设施一直得不到解决。例如龙井苑一期高层公租房因无物业维修资金,帝一景小区无物业管理,消防设施器材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保养。部分高层住宅小区因验收遗留问题或未验收就投入使用,导致消防设施瘫痪或未发挥功能作用,例如世家花园小区前期的消防主机因开发商图纸变更进行消防主机迁移,新消防控制室迟迟未投入使用,我大队已多次上门检查指导,并通过对物业约谈、处罚等举措已督促该小区物业已完成消控室的投入使用并签订维保协议做好日常的消防设施维护工作;还有时代农贸市场的高层楼,消防未验收,业主已进驻,整个消防设施器材无法正常发挥作用。

(二)消防安全管理松散。部分高层公共建筑因产权问题,容易导致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问题互相推诿等问题,普遍存在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从而易导致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一般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但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未明确或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或部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对平时消防安全培训和各项演练的重视程度不高,且消防技能低下,发生火灾时不懂得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灭火施救。同时,很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因待遇低而流动大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部分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安全管理业务不熟悉,不会操作消防设施并且当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不积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而对隐患视而不见、放任不管,难以适应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需求。

(三)消防车道问题突出。高层住宅小区普遍存在消防车道或消防车操作场地(即消防登高面)被私家车占用、堵塞情形,占用消防车道问题一直以来也是举报投诉的热点问题。主要原因分析有三点:一是停车位现状与群众停车需求之间矛盾突出,停车位配置比例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原始规划的停车位数量不足是根本原因,例如水岸都市、阳光水岸、世纪新城等小区停车位数量较少。二是部分小区地下停车库因种种原因无法交由业主使用,导致地面停车堵塞消防车通道,例如绿城名苑、名都城小区地下车库闲置。三是部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跟不上,不能够严格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对随意停放的私家车“听之任之”或者“不闻不问”,同时车主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无法根治。

(四)消防安全意识欠缺。部分高层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均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或私拉乱接电线现象,部分小区无停车棚、充电桩,加之电动自行车物业管理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随处可见。部分单位和群众对消防安全内容理解不深,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共同维护缺少主动性和自律性,在日常用火、用电、用气等操作不规范,容易埋下消防隐患、引发火灾事故。另一方面,由于缺少统一的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高层住宅居民特别是老幼人群,缺乏基本的自防自救意识和消防安全技能,在遇到火灾事故后,多考虑自身逃生问题,不注重应对控制初期火灾,失去最佳火情控制时机,导致火灾进一步蔓延成灾。

二、采取的工作举措

(一) 消防车道整治情况: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提请县政府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作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重点工程,结合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通过召开县政府文明创建调度会,专题研究打通消防通道事宜,明确城区所有小区施划地面消防通道标识标线责任单位。截止目前,全县消防车通道按标准划线69个,公共建筑、新建小区完成划线100%,老旧小区在持续推进。二是建立联合机制。依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广“社区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以联合执法进小区整治组为依托,推进住建、公安、消防、城管等执法力量进小区,通过“拖移车辆并处以罚款”的执法机制,大力整治各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突出问题。同时主动对接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增设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统一设置电瓶车集中停放点,逐步解决因停车难而占用消防车通道、市政配套消防设施缺失、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等根源性问题。截止目前,累计处罚违章停车70余辆,强制拖离机动车12辆。三是强化消防宣传。县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小区”活动。同时利用电梯LED 显示屏、小区宣传栏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开展消防培训、灭火应急演练,今年以来,已组织粘贴消防海报1100余份,印制并发放各类消防宣传资料7000余份,发送消防提示短信3万余条,有效提升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高层小区消防整治情况:当前,县消防救援大队正在通过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持续推进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整治工作,各高层公共建筑使用单位、高层住宅物业管理单位前期已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开展排查。经摸排检查,目前高层公共建筑共发现问题隐患46处,其中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占比最大,部分场所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大队已责令限期改正并持续跟踪问效,计划在两个月内将完成全县所有高层住宅小区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消防法》、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高层建筑系安全工作应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行业监管、单位主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晰消防工作职责并严格落实推进。提请县政府定期调度,成立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专班,依托消委会、安委会平台协调、会商作用,定期调度通报排查治理情况,住建部门加强物管小区管理,督促物业履职;泾川镇加强无物管小区管理;多部门根据工作职责,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高层住宅小区或高层公共建筑,有序解决高层建筑突出消防问题。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采取行业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提请县领导定期带队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可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深化消防网格管理,加强对基层网格力量的管理培训,提升基层网格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消防宣传的能力素质,发动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全面加大高层建筑日常消防管理、防火巡查、隐患整治和消防宣传培训力度,着力解决堵占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痼症顽疾。

(三)创新隐患治理模式。结合“文明创建”等工作,加强高层消防示范社区建设,发挥“党建+物业”管理模式,有效运用网格人员、志愿者、物业工作者等力量,建立乡镇、社区、楼栋三级网格,完善高层住宅小区自我管理机制和隐患治理机制,督促定期开展自纠自查,及时落实整改。建议从根本上化解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突出问题,县级层面,将消防设施维修纳入小区改造范围,同时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停车棚,新增机动车停车位或者在小区周边道路施划限时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要做实灭火基础工作,消防救援机构全面加大高层建筑六熟悉和实战演练频次、力度,及时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督促定期开展综合演练,不断深化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社会联动体系,进一步优化统筹指挥、协同作战等相关工作机制,通过联勤联训、实战演练等方式,全面提升社会联动部门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

(五)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贯,同时对高层建筑进行实地检查曝光,通过“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结合消防志愿者和全民学习平台发动推广,分批组织宣传人员深入高层小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以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围绕“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发现消除火灾隐患”、“逃生自救”等方面进行专题教育。强化网络宣传,依托微信、短信等定期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利用电子屏、楼宇电视和物业业主微信群,发布防火知识和预警提示,共同管理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承办单位:泾县消防救援大队

协办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消防救援大队  0563-5029119

泾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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