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旭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铁新城社区宁泾路与芜黄高速连接线路灯点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泾县政府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城市,全面推进宜居城区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收到您的建议,我局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并了解,工程的建设方是县交运局,承建单位是安徽路桥,目前道路建设至董村桥后停建,未全程贯通通行,已建路段上的基础设施完善。经走访交运局后得知,该段路灯因没有纳入安徽路桥的运营范围,路灯电费缴纳没有落实,因此目前没有点亮,交运局意见想把该段路灯移交我局管理维护。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交运局办理对接路灯移交维护的相关手续,早日点亮该段路灯。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C)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2366541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