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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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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311-0000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泾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行政处罚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3-11-27 08:33
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27 08:33
来源: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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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莫小平
自然人
身份证
4****************6
泾林罚决字 ﹝2023﹞ 第1043号
非法食用、购买野生动物案
非法食用、购买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肉体36份(袋装);2、并处罚款3160元。
0.316000
2023/11/22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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