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解读)关于《泾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13 16:13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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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修订的背景
加强突发动物疫情预案管理,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危害,保障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2014年2月25日县政府秘书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泾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泾政秘〔2014〕17号)。《预案》印发后,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得到了切实规范,有效控制了全县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但动物疫情发生时具有突发性和难以预见性,当今非洲猪瘟仍在我国局部地区发生,对生猪产业造成重大损害。为规范重大动物疫情预防与处置的管理工作,增强应对突发疫情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我县畜牧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进一步保障居民的食品安全,原有《预案》在疫病种类、落实省、市政府应急管理新的工作要求以及与防控工作实际都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很有必要进行修订。
二、预案修订过程
按照《关于征求泾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函》(泾动防办函〔2023〕1号)文件要求,本预案修订工作于2023年10月11日开始启动、11月份修订完成。期间,泾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与上级业务部门多次沟通交流,并召开讨论会,广泛征求基层意见,按时间流程做好预案修订工作。
三、修订的法律依据
为建立健全我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单位组织修订了《泾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预案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设八块内容: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日常预防控制;疫情报告与确认;疫情处置;督查和责任追究;保障系统;附则。
(一)总则
《应急预案》第一块内容为总则。主要从编制目的和依据、工作原则、现状、适用范围等几个方面对预案进行总体说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预案》第二块内容为组织机构及职责。确定了我县动物疫情处置应急组织体系及各组织成员单位在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的职责职能。
(三)日常预防控制
《应急预案》第三块内容为日常预防控制。主要从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环境控制水平;加强消毒,做好基础防疫工作;免疫接种;监测等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四)疫情报告与确认
《应急预案》第四块内容为疫情报告和疫情确认。确定了疫情报告的程序、报告的形式及报告的内容。
(五)疫情处置
《应急预案》第五块内容为疫情处置。对我县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的疫情响应、疫情处理等作了说明。
(六)督查和责任追究
《应急预案》第六块内容为督查和责任追究。对我县动物疫情发生事件,履职不力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进行了说明。
(七)保障系统
《应急预案》第七块内容为保障系统。对我县发生突发动物疫情事件时物资、资金、人员等多方面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说明。
(八)附则
《应急预案》第八块内容为附则。对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时间进行说明。
五、预案修订重要问题说明
1.编制目的依据《安徽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总则的编制目的进行修订;工作原则依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第五条修订。
2.适用范围。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IV级)动物疫病,适用本预案。
3.调整了成员单位名称及其职责。自2014年《预案》印发实施以来,部分成员单位因机构改革,在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发生了变化,同时名称也发生了改变。
3.防控重点。本预案所指重大动物疫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对人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影响的一类动物疫病;呈爆发态势的二类和三类动物疫病;新发现的动物疫病和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以及其他有严重影响和危害的重大动物疫病。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4.疫情报告与确认依据《安徽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告修订。
5.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