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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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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585629C/202104-00054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呈报《关于调整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09 16:26
关于呈报《关于调整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16:26 来源: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呈报《关于调整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报告

 

安徽省商务厅: 

现将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秘〔2021〕30号)随文呈上。

请审阅。 

 

          

2021年4月8日


关于调整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进行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4月1日

 

 

 

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19〕5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号)、《中共泾县县委 泾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商泾县”建设的实施意见》(泾发〔2017〕2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挖掘我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打造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动电商与地方优势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市场化运营机制,巩固提升电商扶贫成效,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按照“1234”的思路推进实施,即:科学编制1个规划(泾县“十四五”电商产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2个特色(宣纸文房四宝、旅游电商二个特色产业);全力做好3个培育(培育1个新的电商产业或基地、培育壮大一批电商经营主体、培育一批电商示范典型);努力实现四个提升(“两中心一站点”效能和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上行和电商扶贫能力全面提升;全县电商网络销售规模进一步提升;泾县县域电商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不断推动泾县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实现物流快递提速降费;全县电商网络销售额达到13亿元,宣纸文房四宝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6亿元,泾县“锅巴”网络销售额超过1亿元,年网络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和限上电商企业超过20家;全力打造泾县“徽味泾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全县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年度电商培训总人次7000人次以上;全县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达到4个、示范村到19个,全力争创省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县。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建设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泾县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功能,整合3家以上快递物流企业入驻,   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实行物流统一配送,实现多站合一、资源整合、资费下降,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促进快递、电商协同发展,以市场化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建乡镇、村级配送站点,发展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实现物流货物及快递包裹“统进、统配、统送”;推动快递企业拓展仓储物流业务,为电商企业提供商品存储、打单、包装、发货及配送一体化服务,激励物流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物流快递成本,提高农村快递物流覆盖率。

(二)持续建设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重点围绕我县茶叶、木梳、锅巴(大米)等产业优势,支持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以及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生产认证、品控溯源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一县一品”的要求,打造“徽味泾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我县主流农产品或产业网络化销售品牌,培育网货产品供应商,重点打造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触网销售,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完善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当地农村产品的分等分级、加工、包装、预冷和配送产业链的发展。

(三)持续建设完善农村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整合县域资源,加强网货产品培育,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提供农特产品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营销服务。积极探索农产品销售模式多元化,通过“互联网 +农业”“互联网+旅游”“互联网+文化”“O2O 体验店”等多种模式,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多渠道、广角度的优势,开展农产品销售工作实现农特产品“卖得掉、赚得到”。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载体,培育农产品网络销售经营主体,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农产品公共品牌培育建设,建立农产品公共品牌准入及退出机制,广泛开展农产品公共品牌宣传,提高农产品公共品牌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四)持续完善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强化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为本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创业孵化、O2O 展示、品牌建设、质量标准、品质控制、物流服务、数据分析、营销策划、金融服务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服务,并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数据,并确保信息的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强化资源整合,壮大电商经营主体,推进电商物流园区、集聚区、示范区建设,推动农村产品上行,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巩固脱贫成效,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导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完成材料编制以及评估验收。

(五)持续优化提升乡村电商服务站点成效。动态优化调整站点布局,完善软硬件设施设备,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促进农村消费,搞活农村经济,带动农村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强化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下沉,重点以农产品上行为核心,培养站点的专业服务能力,有计划开展一村一品、产销对接、网络销售、电商扶贫等工作,提高服务站点的盈利能力,激发运营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站点的农产品上行运营成效。

(六)持续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大农村电商宣传,针对政府、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同时在网上开展电商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对象提供后续增值培训,做好已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并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培养一批理论和实践能力强的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让更多的人才开展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培训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021年3月)。2020年4月底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及中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办单位。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及招标文件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所需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提升,建设县级农产品供应链中心1个,完成“两中心一站点”改造升级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电商培训人次不低于7000人次,其中实操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

(二)项目整改阶段(2021年3月—2021年4月)。根据省商务厅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逐项对照,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项目提升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对照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相关要求,总结项目前期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长效运营机制。按照招标文件和项目合同内容,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资金使用

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第一批1500万元招标中标金额1200万元,节余资金和第二批500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实施补充和农村电商奖补。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00万元全部用于农村电商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泾县推进“电商泾县”建设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指导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共同抓好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完善政策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报省商务厅审核后实施。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修改情况需及时报省商务厅备案。制定电商发展奖补政策,因地制宜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有关单位建立专账,确保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加强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做到公开透明。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电子商务发展列入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定期巡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项目亮点,将相关数据、典型做法和重点案例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