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泾县工投生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的
批复
泾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成立泾县工投生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的请示》(泾工投〔2023〕1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与泾县琴溪镇新元村委会共同出资成立泾县工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并依据《公司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批复。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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