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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114/202311-00030 组配分类: 采购政策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财综[2023]153号
发布日期: 2023-11-09 10:10
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10:10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泾县财政局

2023年117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21 年 7 月 27 日印发的《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 年版)》(皖财购〔2021〕672 号)以及 2022 年 11 月 21 日印发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编码的通知》(皖财购〔2022〕1193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