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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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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02-0010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 16:28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关于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宣自然资规〔2023〕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宣自然资规〔2023〕41号)


2023年2月25日